HOME > 持续经营 > 伦理经营 > 伦理纲领实践指南 > 第6章 其它一切有损个人品德和公司名誉的行为
伦理经营
- 第24条【遵守品质经营方针】
- 公司有义务按照品质、信赖度及安全性相关的客户要求、相关法律,以及合同中要求的基准提供产品,为此,成员需遵守品质经营系统中的所有要求事项。
- 第25条【拟写和公开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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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需按照会计原则及相关法律、公司规定,准确记录和保管会计信息,不得歪曲或隐瞒事实。
- 公司需透明公开包含财务信息在内的公司所有经营信息的相关事实和具体内容,帮助利害关系者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定。
- 第26条【公平竞争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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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需要明确理解并遵守公平交易相关的法律和公司规定。
- 对于可能会被判断为违反公平交易相关法律的事项,需事前与法务部门充分协商后再进行处理,不得恣意判断并做决定。
- 第27条【安全•保健•环境相关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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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守国内外安全•保健•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际条约,持续改善安全•保健•环境方面的成果。
- 遵守安全手册,打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 通过节约水资源、管理排水水质努力保护生态,促进生物多样性;为减小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采取提高再生能源使用率、节约能源等措施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 第28条【遵守反腐败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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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国内•外发生的腐败行为,需熟知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 依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向公职人员等提供不当请托、财物等,也不得做出相关的承诺或表示相关的意向。
- 遵守我国已签署的国际协议。
- 对于可能会被判断为违反反腐败相关法律的事项,需事前与有关部门(法务部门等)充分进行商议后再进行处理,不得恣意判断并做决定。
- 第29条【捐赠•赞助的原则】
- 公司在进行捐赠•赞助活动时,需在相关法令及社会观念适用的范围以内,按照规定的流程,在取得许可后再进行。但是,严厉禁止带有政治目的的捐赠•赞助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