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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 持续经营 > 伦理经营 > 伦理纲领 > 第3章 对全体成员的承诺

伦理经营

第7条【公正履行职务】
  1. 公私分明,公正透明地履行职务,不向利害关系者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财物、宴请•招待、便利等。
  2. 在执行业务时,应避开会使公司与个人的得失发生冲突的行为或关系。如发生这种利害冲突情况,优先考虑公司的利益。
第8条【保护资产】
  1. 不得故意泄露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未经公司许可,也不得向第3方公开。
  2. 在预算限度内,按照公司规定和流程以业务目的合理使用公司费用。
  3. 严格遵守保安规定,保护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
第9条【尊重客户】
  1. 以诚实的态度,积极采纳客户的正当要求和合理建议。
  2. 客户应该知道或应主动告知给客户的信息需透明公开,使客户能够做出合理的判断。
  3.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保护客户信息。
第10条【践行健全的企业文化】
  1.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诚实执行业务。
  2. 理解并践行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行动指南New CoC。
  3. 不隐瞒,不夸张,坦诚地报告实际情况,不做出虚假报告的行为。
  4. 成员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不做有损个人品德和公司名誉的行为。
  5. 目睹非伦理•非法行为或收到类似提议时,应及时向公司举报。
    - 举报网站 : https://ethics.sk.co.kr/ 举报人与调查人员间可双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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