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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及劳动方针

人权宣言

  1. 第一. 为实现“持久卓越的企业”的经营理念,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尊重每个员工的人格尊严和价值。
  2. 第二. 为了全体员工,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力求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3. 第三. 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支持并尊重UN,ILO等国际劳动机构的人权保护规定及劳动准则,不以性别、种族、 民族、国籍、宗教、年龄等任何理由差别对待员工。
  4. 第四. 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遵守EICC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并把本方针确立为本公司及所有协力公司必须遵守的基本义务准则。

人权及劳动方针运营Guideline

  1. 人权尊重 尊重所有员工的人格尊严,努力防止侵犯人权的一切行为。
  2. 禁止强制性劳动 禁止限制劳动者意志及人身自由的一切强制性劳动,不得以雇佣为由要求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护照和就业证。
  3. 禁止雇佣未成年人 禁止雇佣未满16岁的儿童及青少年
  4. 未成年工 按照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雇佣未成年人,不让其从事危险、有害工作。
  5. 工作时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政府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及安排加班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政府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加班费。
  6. 工资 工资标准须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政府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7. 禁止不平等待遇 不得以性别、种族、国籍、民族、宗教等任何理由进行不平等雇佣,不得以上述理由差别对待工资和晋升等相关待遇。
  8. 结社自由 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政府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结社自由及团体交涉权利,不得以工会的创立,加入及活动等理由给予不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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