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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 持续经营 > 伦理经营 > 伦理纲领 > 第4章 全体成员的承诺

伦理经营

第14条 (成员的基本伦理)
  1. 作为组织的成员,要怀有荣誉感和自豪感,以公司的核心价值为基础不断地努力成长。
  2. 为了提高业务成果及效率,相关部门之间应努力做到积极协助与有效沟通。
  3. 根据各项法律和公司的规定,尽最大努力用合法和伦理的方法履行职责并对结果负责。
  4. 遇到或目睹非伦理·非法行为时,有责任即刻向伦理经营担当组织进行举报。
第15条 (公正履行职责)
  1. 禁止利害关系之间不正当请托、金钱•招待等的收授,公私分明,公正透明地履行业务。
  2. 在履行职责时,应避免公司与成员有利益冲突的所有商业行为。如发生这种情况时,应当在不违反伦理标准的情况之下,优先考虑公司利益。
第16条 (保护公司资产和合理使用预算)
  1. 根据业务需要合理使用公司资产、预算等。
  2. 公司所有有形和无形资产禁止无端流出或者给第三方不当提供,彻底遵守保安相关的规定并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17条 (建设健全的企业文化)
  1. 遵守工作时间,有责任感地诚实地履行业务。
  2. 成员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以信任和信赖为基础尊重人格。
  3. 不隐瞒、不夸张、坦诚地报告。
  4. 为保持个人品德和公司的名誉,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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